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程維妙 北京報道
2021年1月,銀行單戶對公不良貸款轉讓和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試點啟動,至目前已滿四年。據1月13日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簡稱“銀登中心”)更新的“已開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機構統計表”,已開立賬戶的機構數(含分支機構)增至999家,涵蓋銀行、資管公司、消費金融、汽車金融、金融租賃、信托等多種機構類型。
其中政策性銀行(含各分支機構,下同)1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19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310家、城市商業銀行80家、農村中小銀行163家、消費金融公司27家、汽車金融公司6家、金融租賃公司12家、信托公司8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125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57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5家。
從開立賬戶的時間線來看,2021年至2024年分別有540家、58家、280家、119家,2025年以來有2家,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江蘇泰興農村商業銀行。
從開立賬戶的主體看,最早一批拿到“通行證”的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記者注意到,國有大行分支機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多集中在2021年開立,有183家;2022年、2023年分別只有6家、2家;2024年至今無新開立賬戶。
2022年12月30日,銀登中心公布開展第二批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將政策性銀行及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納入試點機構范圍;同時對注冊地位于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廣東、甘肅共11個省市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中小銀行機構“開閘”,之后中小銀行開立賬戶提速。
伴隨參與不良轉讓的市場機構持續擴容,業務規模大幅上升,試點擴圍的呼聲也漸高。例如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立生提出,建議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將吉林納入全國不良資產轉讓試點范圍。國家金融監管總局2024年8月發布對其建議的答復稱,將會同財政部綜合考慮不良貸款轉讓試點情況、高風險機構及不良貸款轉讓處置需求等因素,研究出臺有關制度,擴大試點范圍或推進試點政策常態化實施,助力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拓展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和處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