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前“私募一哥”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長徐長江等操縱證券市場糾紛一案,二審勝訴了。
投資者索賠徐翔,二審勝訴
據《中國基金報》,從該案原告之一代理律師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處獲悉,2025年1月10日接到落款日期為2024年12月26日的(2024)蘇民終1446號民事判決書,投資者訴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等操縱證券市場責任糾紛案出現進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上訴人徐長江、文峰股份因與被上訴人劉某、周某、張某、王某及原審被告徐翔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8月30日作出的(2021)蘇01民初2281號民事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4年12月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值得注意的是,原審被告徐翔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
此前,4名投資者作為原告,起訴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原告指出,其購買文峰股份股票存在損失,該損失系徐翔與文峰股份時任董事長徐長江合謀,實施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行為所致,文峰股份在此期間配合發布相關信息,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應當依法對其投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4名原告提出了從7萬元到58萬元之間不等的投資損失賠償訴求。
徐翔、徐長江2017年均被判決操縱證券市場罪,文峰股份也因信息披露違法受到行政處罰。
2024年9月初,南京中院依據此前徐翔、徐長江因操縱證券交易市場已被刑事處罰,以及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違法受到的行政處罰,認定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共同實施了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的行為,應當共同對投資者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徐翔、徐長江賠償合計損失110.26萬元,文峰股份對上述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實際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被告徐翔、徐長江追償。
隨后,文峰股份公告,公司因不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文峰股份請求法院撤銷南京中院此前作出的“文峰股份對徐翔、徐長江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實際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被告徐翔、徐長江追償”的判決內容,并改判駁回被4名自然人要求文峰股份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
文峰股份稱其在主觀上不存在操縱的故意、客觀上未實施操縱行為,原審判決錯誤認定共同侵權,從而判決文峰股份就投資者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認定事實不清且適用法律錯誤。
徐長江也提出上訴,要求江蘇高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被上訴人對徐長江的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徐長江認為自己不存在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的行為,所謂徐長江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的行為實際是履行文峰集團法定代表人職務行為。此前的刑事判決將徐長江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履行職務行為作為其個人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錯誤,一審判決依照錯誤刑事判決認定徐長江有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行為,系認定事實錯誤。此外,徐長江認為,一審判決關于因果關系的認定錯誤,發布信息的行為與投資者購買股票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對此,江蘇高院認為,徐長江上訴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其存在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行為錯誤的意見不成立。
至于文峰股份,江蘇高院認為,文峰股份為徐翔、徐長江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行為提供幫助,應連帶承擔操縱證券交易市場民事賠償責任。
江蘇高院稱,上市公司文峰股份為配合實現高位減持套現,發布了一系列信息,客觀上為徐翔、徐長江操縱證券交易市場提供幫助。文峰股份信息發布行為未經法定程序,公司內部控制失靈,徐翔、徐長江實際控制了公司對外信息發布的時間節點和內容。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的核心基石,是投資者評估公司價值和風險的主要依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對于規范市場行為,增強投資者信心而言至關重要,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行為的主體,應當對其不當披露行為承擔后果。即便上市公司為實際控制人所控制驅動實施不當信息披露行為,因其自身治理失范,內控機制失靈,對于由此造成的投資者損失,仍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江蘇高院還變更了原審法院此前做出的“文峰股份有權向被告徐翔、徐長江追償”的判決。
江蘇高院稱,文峰股份的信息發布行為客觀上為徐翔、徐長江操縱證券交易市場提供幫助,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 就其幫助行為應當向被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至于文峰股份被徐翔、徐長江控制發布相應公告等,在三者之間是否產生相應法律后果問題,與本案投資者主張徐翔、徐長江、文峰股份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無關,不屬于本案審理范圍,故原審法院判決文峰股份與徐翔、徐長江承擔連帶責任正確,但在本案中認定徐翔、徐長江行為損害文峰股份的合法權益、文峰股份向投資者實際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徐翔、徐長江追償不當,本院予以糾正。
最后,江蘇高院判決如下:
一、維持一審判決第一項、第三項和案件訴訟費用負擔內容;
二、變更一審判決第二項“文峰股份對徐翔、徐長江上述第一項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并在實際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徐翔、徐長江追償”為“文峰股份對徐翔、徐長江上述第一項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徐翔資產拍賣,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2024年12月25日晚間,寧波中百(600857.SH)、大恒科技(600288.SH)、華麗家族(600503.SH)發布了與徐翔案件相關的資產拍賣情況。
- 寧波中百公告,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青島中院”)執行裁定書,裁定拍賣登記所有人西藏澤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寧波中百的3540.53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登記所有人竺仁寶所持上市公司寧波中百的1888.4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股票。
- 大恒科技公告,青島中院裁定將拍賣登記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鄭素貞所持公司約1.3億股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29.75%。
- 華麗家族公告,青島中院將拍賣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澤熙所持有的公司9000萬股股票,占其所持華麗家族持股的100%,占公司總股本的5.62%。
值得注意的是,徐翔父親徐柏良、母親鄭素貞,分別為寧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的實際控制人。大恒科技亦公告稱,若上述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拍賣,將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天眼查APP顯示,截至目前,徐翔關聯企業有4家。其中,成立于2009年,注冊資金5000萬元的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徐翔母親鄭素貞為法定代表人,其父徐柏良為執行董事,配偶應瑩任監事。徐翔、徐柏良、鄭素貞,分別出資40%、55.2%和4.8%。
徐翔關聯企業 來源:天眼查
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情況 來源:天眼查
除了上述寧波中百、大恒科技、華麗家族,徐翔家族至少還持有A股文峰股份(601010.SH)、招商南油(601975.SH,舊名ST長油)股權。
據《證券時報》報道,徐翔家族所持招商南油的2200萬股股權較為隱蔽。此前應瑩(徐妻)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家族里包括2200萬股ST長油在內的所有股票資產,現在均已被法院查封凍結”。
2024年12月26日,南財快訊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招商南油,相關人士回應,公司過往退市前徐翔為股東,重新上市后未再關注該事宜。目前公司未收到通知,不掌握相關信息。問及徐翔是否還持有公司股份時,該人士表示,公司不便透露個人股東的相關情況。
據了解,招商南油舊名為ST長油。ST長油于2014年退市,后又重新上市。
2018年12月28日,ST長油披露的重新上市保薦書顯示,徐翔為公司退市時第十大股東,持股數量為55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6%。其母親鄭素貞、配偶應瑩持有公司相同比例的股份。
截至2024年三季報,徐翔母親鄭素貞仍然持有文峰股份14.88%的股權,仍是其第二大股東。
綜合自中國基金報、南財快訊(記者:孫永樂)、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