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要聞
國務院:進一步優化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貢獻?!兑庖姟诽岢?方面24條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拓寬吸引外資渠道,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完善外資項目建設推進機制。二是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支持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確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三是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規范涉外經貿政策法規制定。四是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制,統籌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五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領域。六是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健全引資工作機制,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
國家發改委: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著力解決朝令夕改、新官不理舊賬、損害市場公平交易、危害企業利益等政務失信行為,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增強民營企業投資信心,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通知》明確違約失信范圍包括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產業扶持、政府投資等領域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各類協議、合同中的違約毀約行為。
《通知》提出,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將接收歸集到的違約失信投訴線索第一時間轉交至被投訴主體的上級部門或主管部門開展核實認定。經核實,情況不屬實的,要督促認定部門及時反饋投訴人并做好解釋說明;情況屬實的,要督促認定部門立即推動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認定部門確認為違約失信。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抓緊制定相關信息歸集標準。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加大政府信用信息歸集力度,按照統一標準將經認定的違約失信信息實時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通知》提出,要充分用好發展改革系統失信懲戒措施“工具箱”。對于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國家發改委將按規定限制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限制各類融資項目推薦;對于存在政府失信記錄的地級以上城市,國家發改委將取消發展改革系統的評優評先和試點示范資格、加大城市信用監測扣分權重、取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稱號或參評資格。
《通知》還提出,將定期開展評估通報。國家發改委將針對違約失信投訴處置和認定效率、信用信息歸集質量、失信懲戒措施落實等重點工作,通過抽查、委托第三方調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開展評估,定期向省級信用牽頭部門通報情況并抄送省級人民政府。
地方行動
廣州:聚焦“宜商興業”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近日,廣州市正式對外發布《廣州市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桿城市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以“宜商興業”為目標導向,旨在把優化營商環境融入抓項目、興產業、促招商全過程,建設企業綜合成本最低、產業生態最優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桿城市。
《行動方案》提出10項市場環境改革任務,包括爭取國家支持在南沙開展放寬市場準入和監管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實施市場準入“極簡審批”,推動標準化申報、“機器人”智能審批全流程覆蓋,推行“一站式”證照主題聯辦套餐,在全市推行“文旅體e證通”試點;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白名單”管理措施,以研發用物品進口“白名單”制度試點為突破,爭取率先實現生物醫藥領域進口科研用物資、設備快速通關;著力提高納稅服務便利度,開展“稅直達”試點,精準響應企業訴求,全面推廣數字化電子發票。
《行動方案》提出11項要素環境改革任務。比如在用地方面,支持黃埔區在前期探索建設“摩天工坊”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優工業用地立體解決模式,鼓勵各區結合資源稟賦和產業需求,創新“工業上樓”“園區上樓”模式,構建產業鏈上下游就在“上下樓”“隔壁棟”的產業生態。
《行動方案》提出6項政務環境提升任務,包括鞏固提升“獲得電力”國內領先優勢,將廣州“四辦”舉措(主動辦、線上辦、聯席辦、一次辦)復制推廣至水、氣、網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服務,創新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六聯辦”(聯合報裝、聯合踏勘、聯合檢驗、聯合賬單、聯合繳費、聯合過戶);切實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2023年底前,實現200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線下“全城通辦”,市級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率達60%以上、區級55%以上,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應簽盡簽”,推出1400個以上“一件事”主題聯辦和導辦服務。
《行動方案》提出8項法治環境優化任務,包括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合規建設,將選定100家代表性民營企業,對標國內外一流企業開展事前合規建設試點;推動信用評級結果嵌入分級分類監管,發揮在全國率先建立符合超大城市監管需求特性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優勢,推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與行業信用評價深度對接,將信用評價結果常態化嵌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行動方案》提出支持南沙區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先行區、廣州開發區打造營商環境改革綜合示范區、越秀區打造一流信用營商環境標桿、天河區打造一流數字賦能營商環境樣板,建設營商環境“四大高地”。
典型案例
浙江湖州:打造直達快享平臺,推進惠企政策加速兌現
浙江湖州針對惠企政策匹配難、資金兌付慢、追蹤問效難三大“堵點”,通過創新一套機制、構建一組流程、梳理一張清單、迭代一個平臺,實現財政惠企資金直達快享、精準高效。截至目前,兌付惠企資金18.14億元,惠及企業6587家次。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打造直達快享平臺,以惠企政策服務的全生命周期為主線,縱向貫通省、市、區縣業務系統,橫向融通市級主管部門自建平臺,構建集政策查詢、申報、審核、撥付于一體的直達快享平臺。具體包括:(1)迭代升級“政策一鍵兌”平臺,全面梳理各類惠企政策,進行結構化、標準化拆解整合,實現“一個入口,政策全有”,已形成3547條政策集成庫。同時設立政策咨詢熱線,更好幫助企業解讀和申報。(2)利用湖州城市大腦平臺海量數據,形成企業數據畫像,將畫像與“海量政策”快速匹配、智能推送,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已推送政策7500余條次。(3)打造集政策查詢、申報、審核、撥付于一體的閉環式管理服務平臺,實現企業不用找、不用跑、不用等。
二是惠企政策分類兌付。具體包括:(1)首創“承諾即兌付”模式。突破重大投資項目“先投入、后兌現”固有模式,對重大投資項目實施企業承諾制,企業按規定承諾后即可享受政策資金的先行預付,變“事后兌付”為“事中預付”,企業一般可提前1—2年享受政策。目前已確定110項“承諾類”兌付政策,兌付1.14億元。(2)推出“認定即兌付”模式。以國家、省、市相關認定文件或評定結果為依據,針對“認定類”事項,由主管部門在發布項目時將兌付企業清冊同步錄入直達快享平臺,平臺利用大數據抓取企業基本信息進行兌付,企業無需申報,即可享受政策。如湖州永興特鋼獲評2020-2022年度“金象”企業后,企業全程無需申報任何材料,即時兌付100萬元獎補資金。(3)優化“申報即兌付”。對于除以上兩類之外的審核類項目,改變以往定時申報方式,變“定時”申報為“即時”申報快付,企業隨時申報,部門常態化審核兌付,減少企業等待時間。如湖州中躍化纖的深加工項目,通過平臺申報,5天即拿到1000萬元補助,比以往提前了50天左右,及時購買原材料,保障了企業正常生產。
三是構建閉環管理機制。具體包括:(1)對項目發布、申報、審批各個環節操作人員的在線審批進度、審批狀態和審核意見進行監管,實現企業享受政策情況全程留痕、實時可看、透明高效。(2)借助政企懇談會等載體,收集企業政策訴求和反饋,精準制定助企服務清單,加快從便捷服務到增值服務的全面升級,實現“企業有訴求,政府見行動”。截至目前,已收到企業相關反饋297條,辦結率100%。(3)定期組織開展惠企政策重點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完善財政惠企政策及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指導全市層面的老政策調整、新政策制定。今年共新增惠企政策118條,清退37條。
江蘇無錫:針對現代產業集群推行分級分類“陪伴式”信用監管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開展“465”現代產業集群“陪伴式”信用監管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針對無錫市近4000家物聯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等“465”現代產業集群經營主體,全面推行“陪伴式”信用監管。
所謂“陪伴式”信用監管,指的是結合數據平臺,靠前提供政企溝通、政策爭取、包容審視等“點對點”精準化服務。如對企業進行年報與信用合規提醒,幫助經營主體快速排查信用風險、主動化解信用風險;企業發生登記注冊、審批、公示領域等違法違規行為時,使用以責令整改為主的監管方式,讓其輕裝前行。
無錫市市場監管局信用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陪伴式”信用監管最突出的特點是分級分類監管,對分級在A、B兩類的優質經營主體,采用觸發式監管模式,確需開展檢查的,采用企業提交材料、談話詢問等形式。一旦企業違法,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指導等方式促進經營主體自覺守法,并慎用經營異常名錄的移入流程,如果發現可能要被列入異常名錄的經營主體,會由屬地監管部門落實專人負責,告知到位。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企業如何進行信用修復。僅受到通報批評或較低數額罰款行政處罰的企業,設置3個月的最短處罰信息公示期,屆滿后無需申請自動修復。對于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點領域的行政處罰,設置1年的處罰信息公示期。針對有信用修復需求的經營主體,“公示期”到期后實現信用修復的“零延誤”,讓經營主體及時恢復信用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