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廣東將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推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對此,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回應,日前《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已發布,對于廣東來講,下一步,我們將聚焦行動計劃部署的“4大環境、1大工程”,重點從三個方面推動落實,促進大灣區營商環境邁上更高水平。
一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大灣區內地九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在深圳、橫琴試點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動南沙放寬市場準入與監管體制改革意見出臺。
二是建設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強化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擴大“灣區標準”清單,加快推動“灣區認證”工作。打好外貿、外資、外包、外經、外智“五外聯動”組合拳,推進全國首批內外貿一體化試點。
三是發揮重大合作平臺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推進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在要素流動、產業合作、跨境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