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陳夢璇 南沙報道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掛網通報了18份廣州市申報引進人才入戶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處理決定書,取消18人廣州市入戶申請資格,且自2019年12月17日(受理日)起5年內不予受理入戶廣州申請 。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從區人社局了解到,依照相關規定,上述18人在申報當年未能成功申報入戶。決定書顯示,18人均是由于提交的職業資格證書(水生產處理工)造假而被取消入戶申請資格。
“水生產處理工”職業資格證書造假
公示期18人均未提出申辯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梳理南沙區政府官網發布的18份處理決定書發現,被通報的原因均為“水生產處理工”職業資格證書為虛假材料。
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水生產處理工》定義,水生產處理工指從事自來水生產、高純水制備以及海水淡化等水處理作業的人員,共分五個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等級。根據目前仍在施行的《廣州市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2019)》,三級及以上水生產處理工可作為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劃定為廣州市引進職業。值得注意的是,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20年7月公示的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水生產處理工”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了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目錄。
在審核確定資格證屬于虛假材料后,區人社局在今年2月對上述18人發出《廣州市申報引進人才入戶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處理告知書》,擬決定取消其申請廣州市入戶資格,5年內不予受理入戶廣州申請。
告知書向申請人明確,如有異議可在接到告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區人社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5日發布的18份處理決定書內容,上述18人均未提出陳述或申辯。
提供虛假材料將錄入個人信用記錄
業內人士提醒應采取正規渠道申報
除五年內不予受理入戶廣州申請 ,上述18人的行為或將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據了解,《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0〕6號)第十二條、《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第十一條均規定了申請人應書面承諾提供申請材料真實有效。經查實有虛假承諾或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請不予辦理,并通報各入戶審核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并錄入個人信用記錄。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致電區人社局了解到,上述18人在當年未能成功申報入戶,目前已經按照程序完成了相關的處理。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可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在線查詢多種證書真偽,偽造證件違法違規,入戶申請者應按照要求遞交合法有效材料,采取正規渠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