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香港高等法院新聞及公共關系組獲得宗慶后遺產糾紛案判案書復印件。該復印件羅列了當事雙方的證據,公開了信托設立等相關細節。根據文件,被告(宗馥莉)作為設立人在境外設立了3個境外信托而并非此前所傳的1個。在結論處,法官針對一份現有的法律命令草案進行細化和調整。
香港高等法院在8月1日下午宣布的決定全文中披露,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2024年2月2日立下了兩份遺囑(合稱“遺囑”)。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的境外資產,但未涵蓋“建浩”及其名下資產;另一份則涉及其在中國內地境內的資產。兩份遺囑均未將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或杜建英列為受益人,但指定了包括宗馥莉、宗馥莉之母施幼珍以及宗慶后的母親王樹珍女士在內的若干人士為受益人。
德林家族辦公室運營董事吳舒娜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程序上看,原告尚未最終勝訴,案件的最終判決尚未作出。